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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发挥公务员奖励的激励作用,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四部门联合发文,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嘉奖奖金为1500元,记三等功奖金为3000元,记二等功奖金为6000元,记一等功奖金为12000元,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奖金为20000元。(楚雄州人社局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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