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楚雄州人社系统立足人社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紧紧围绕人社部门行业扶贫目标要求,以脱贫攻坚工作统领人社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州脱贫攻坚大局,努力完成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检验了人社工作实效。
一是基本医疗和社会养老有保障。全州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并利用年度新增筹资进一步完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7年底,全州共有33.6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6.49万适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到了100%。
二是技能培训有成效。结合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技能扶贫“四个一批”措施的实施,将群众意愿、用工需求与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菜单式”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和就业稳定性。截至2017年底,全州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4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3万人的348.6%,
三是转移就业有组织。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五个一批”,我州各级人社部门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推进跨省劳务协作、建立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积极组织农村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努力实现外出务工增加收入的目标。截至2017年底,全州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3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2万人的361.4%,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收入达15.6亿元,初步实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四是健康扶贫有落实。积极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倾斜性政策,减轻贫困人口费用负担;并通过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四重保障政策,对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报,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2017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7.8%;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23%,实际报销比例为83.91%,高于省确定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标准,全州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楚雄州人社局 向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