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楚雄州将于7月2日统一进行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务员考录科高度重视,按照局党组和分管局领导的要求,与州委组织部积极沟通、认真研究,于6月25日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了《楚雄州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楚雄州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楚人社发〔2018〕33号),对全州的资格复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相关要求,我州公安和森林公安招考的岗位须先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进行资格复审。其余招考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我州公安和森林公安、州科学技术协会、州法律援助中心、州环境监察支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各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岗位的,由各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县市、乡镇岗位的(含选调生岗位、录用后驻村三年,期间作为大学生村官管理岗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楚雄州人社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