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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以“三严”措施做好清理规范创建示范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作者:刘 伟浏览量:

近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三严”措施,切实做好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严格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我州以特急明电的形式,下发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州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通知》(楚办发电〔2018〕77号)文件,明确了州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清理规范的日常工作,牵头集中清理全州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各县市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的清理规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人事机构(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是严格标准,明确清理重点和方法步骤。清理规范的重点是:面向企业开展、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创建示范活动;面向县市开展、加重基层负担的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坚持统一领导、自上而下、分步实施、从严从紧的要求,按“自查自纠——汇总上报——建立长效机制”的步骤进行。

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求在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各县市各部门不得新开展任何形式的创建示范活动,待国家公布可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目录后,再按要求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听取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必要时要进行问责,确保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

截至7月中旬,全州各级各部门共报送拟保留的活动118项,拟合并的活动13项,拟取消的活动5项。我州所保留的创建示范活动均不涉及收费和表彰,没有加重企业、基层负担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楚雄州人社局 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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