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最新动态 / 正文

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关于申报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技能提升补贴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6日作者:浏览量: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技能提升补贴提示如下:

一、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政策提示

(一)对象及范围。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享受稳岗返还。

(二)政策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不超过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仅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三)办理方式。非劳务派遣单位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社保部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筛查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形成拟发放单位名单,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或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方式告知并确认后进行发放。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申请,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其中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在30日内全额拨付至用工单位并告知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稳岗返还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涉及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四)执行时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示

(一)对象及范围。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政策标准。全省范围内统一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技能提升补贴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25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人员,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三)办理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查验证书,形成拟发放人员名单,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后,将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

(四)执行时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6月6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