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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紧两法衔接链条 破解调查取证难题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作者:马芝怀浏览量:

——楚雄州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协查工作机制

调查取证难一直是困扰人社部门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中十分棘手的问题。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需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且拒不整改,才构成违法要件,司法机关才能介入案件调查。但在实际工作中,人社部门时常遇到找不到当事人、无法调查取证,导致难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尴尬局面。

为解决这一难题,楚雄州人社局积极探索“两法”衔接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了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抓机制,促效率。坚持用机制管权、管人、管事,2016年楚雄州人社局与楚雄州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协查工作机制》,该工作机制规定:人社部门发现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对两次通知不到案接受调查处理的当事人,人社部门可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函》,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案件初查,由公安机关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人社部门调查处理,也可以将案件线索材料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初查,并将协查结果反馈给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根据案件查办情况,视其案情作出是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该机制的建立,弥补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查办相关案件中职能受限、措施不多、力量偏弱的问题,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效率。比如,楚雄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办理某公司欠薪案中,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责任人杨某某拖欠职工工资11人共计5.8万元,监察支队多次与杨某某联系,其拒不到案接受调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州公安局发出《案件线索协查函》,公安机关在5日后将杨某某传唤到州人社局接受监察支队调查取证,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快速办结了该欠薪案件。

抓联动,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楚雄州人社与公安部门注重加强协调沟通,建立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涉企信息,分析研判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动向,州公安局将办理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公安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移交和案件办理。

抓办理,促成效。经公安、人社两部门的大力协作,该机制在全州得到了很好落实,对案件办理起到了提质增效的作用。近三年来,全州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函43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结办拖欠工资案件40件,涉及农民工375人、金额406.5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3件,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29件,人民法院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6件,对恶意欠薪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初步形成了对“恶意欠薪”的高压严打氛围,促进了我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的推进。(楚雄州人社局 马芝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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