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6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印发了《楚雄州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增加公开选调考试考核方式,细化考察内容,统一调配体检标准,体现了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一是提高调配公开择优力度,进一步落实公开选调为主、考察选调为辅的选调方式,明确仅有重大工作紧缺急需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州级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配等八种情形可以考察选调,其他人员调配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二是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在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考察方式调入的同时,加强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调出的管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学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等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调出须经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织集体研究同意。三是强化主管部门人事管理责权,简化州级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程序,放宽州级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条件,州级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可以不进行体检,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可以不进行商调、体检、考察。四是严格调动条件,坚持不满服务期限、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近3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等情形不可以调配外,增加新招聘紧缺人才工作不满5年、在上一单位工作不满1年、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3种情形不得调配。
新修订的《楚雄州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