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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作者:邓红仙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楚雄州认真按照要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广大考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考试。

一是实行报名告知承诺。按照考试属地化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无需现场提交“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和考试属地化要求。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是加强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发证、注册(登记)和执业全过程。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考试属地化等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是优化资格证书办理。考试合格人员可以自行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办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选择证书邮寄领取的,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领取。截至7月底,我州共发放各类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证书993本,其中选择邮寄112本,现场领证881本。

四是推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证明。国家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到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进行证书查询验证。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替代纸质证书。省级考试资格证书遗失人员可到省级考试机构申领《成绩合格证明》,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再补办纸质资格证书。(楚雄州人社局 邓红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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