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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0日作者:段芳浏览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文件精神,楚雄州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从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缴费比例降低了4%,降幅达14.29%,楚雄州5-6月累计减轻缴费单位负担3,723.58万元。在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计发办法保持不变,待遇水平确保不降。(楚雄州人社局 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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