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勇于担当奉献,奋发有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从7月23日开始,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为做好此次工作,楚雄州人社局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奖励的时间、范围和方式,并两次下发通知、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和要求。经过全州事业单位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州县人社部门把关,向省人社厅推荐武定县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候选集体,武定县狮山镇扶贫办负责人何松亮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候选人。按权限对74个单位,3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嘉奖奖励。
该项工作的开展,是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进行了规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起到了积极模范带头作用。(楚雄州人社局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