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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作者:毕鸿文浏览量:

楚雄州人社局进一步深化人社领域改革,从5 月份开始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专项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获得参保补助,享受养老待遇,力求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历史征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对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及时纳入参保范围,并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被征地农民的获得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专项行动为6个月时间,从2021年5月1日启动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发动(5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宣传发动,按照县市制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及工作方案,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压实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流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宣传,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第二阶段:身份资格认定(6月1日至8月31日)。资格认定是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补助政策的关键环节,由于涉及面广、人数较多、政策性强,各县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必须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做到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确保不少一户、不漏一人。第三阶段:补助资金兑付(9月1日至9月30日)。县级人社部门按照符合参保补助人员明细,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按照被征地农民选择参保险种和失地类别,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兑付,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按照补助标准逐年兑付,确保按时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资金兑付。第四阶段:开展督导评估(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县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深入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应享尽享。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进一步彰显先进、鞭策后进。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楚雄州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克期完成,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果。(楚雄州人社局  毕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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