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上午,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敲响了州中级人民法院本年度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理“第一槌”。
此次巡回审理的案件是“申请人某公司与被申请人许某某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案”。被申请人许某某称,他于2019年起入职申请人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从入职至今,某公司一直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公司常年安排其工作,除了春节放假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均没有安排其休息。2024年,被申请人许某某被该公司无故从工作群中移除,移除后许某某从公司离职,随即向该公司请求支付各项经济补偿金遭拒。之后,许某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许某某部分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失业保险金费用。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申请。
经过巡回法庭审理、休庭合议,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驳回了申请人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次巡回庭审邀请了10名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参与旁听监督见证,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部分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参与旁听观摩学习。
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法院的巡回审判,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仲裁、司法审判的“一站式”服务,能有效促进劳动人事争议的多元化解,有利于推动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司法诉讼有效衔接,更加有效地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充分发挥诉讼和仲裁两种制度优势,合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