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优惠政策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09-18
联系人姓名 毛**
手机 159****7532
联系方式 15911287532
固定电话 159******32
留言人单位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楚雄州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优惠政策。我父亲去年去缴纳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有这样的政策,让我们第二年去推。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人社局网站管理
回复时间 2021-09-22
回复内容 楚雄州对原州属县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安置就业政策:
1.具体帮扶对象为:从事灵活就业的楚雄州原州属及县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人员。
2.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程序如下:
符合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原州属及县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人员,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国有改制企业人员身份确认,并加盖“改制企业人员”字样条章后,凭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灵活就业证明书》,《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等资料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并经审核后给予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标准
对符合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原州属及县市属国有改制企业人员,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即:女年不满40周岁,男不满45周岁的补贴40%;女年满40周岁不满45周岁,男年满45周岁不满50周岁的补贴50%;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补贴60%。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