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12056 公文目录: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2016年12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楚财库〔2015〕19号)要求,现将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国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13.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成效

2014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着力解决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抓手,加强统筹协调,注重资源整合,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努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采取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考录招聘、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全州城镇新增就业2.6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全州通过“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057人,发放贷款2.71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1亿元,扶持创业2605人;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6户,发放贷款1100万元。

2.以制度整合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研究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全州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累加达235.6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8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2.6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3.48万人,失业保险11.17万人,工伤保险17.46万人,生育保险7.06万人),全面完成各险种扩面任务。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全州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47元,比2013年提高12%,人均增加186元;失业人员月人均保险金标准达到748元,比2013年提高了15%,月人均增加98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1.52%、70.71%,稳定在80%和70%以上。

3.以完善机制为重点,规范人事人才和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新增享受“国贴”人员1人、享受“省贴”人员2人,“省突”人才3人,省科技兴乡贡献奖获奖人员16人,选拔州级第六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33人。新增“云岭首席技师”1人,新增高技能人才3308人。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条件。认真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对第4批州级拔尖乡土人才进行了表彰奖励。完成楚雄州高级专家库建库工作,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项目1个,组织国际人才教育技术交流与合作项目18个。严格规范程序,全州共招考公务员348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8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30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管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达12%。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工勤人员待遇标准,分别比2013年增长25%和55%。

4.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重点,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强化中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全州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14%,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95%。认真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建立人社系统信访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加强州、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非公企业商会(协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加强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专查,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开通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强化对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的监察执法,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行动,实现了重大节日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5.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人社系统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借活动之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了“提高就业质量”、“推进城乡统筹”、“健全群众工作机制”等11个专题调研。着力加强反对“四风”、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废止2项,修订完善10项,新建18项,促进了内部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对原有34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保留行政许可2项,行政审批3项,下放2项,取消27项,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透明。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全州人社系统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实施人社系统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在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整合原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局职能职责的基础上,重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2011年1月7日正式挂牌成立,同年12月完成组建。局机关设25个正科级内设科室,其中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高配为副处,有直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州退管中心、州医保中心为副处级单位,其他8个为正科级单位。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楚雄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楚雄州州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楚雄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楚雄州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楚雄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楚雄州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楚雄州人才市场)、楚雄州考试中心、楚雄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楚雄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截至2014年末,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53人;在编实有车辆14辆。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三、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总收入3226.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2.77万元,占总收入的80.98%;其他收入613.77万元,占总收入的19.02%。

1.财政拨款收入2612.77万元,为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长0.58%。

2.其他收入613.77万元,为省人社厅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工作经费及银行存款利息,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181.32万元,增长41.93%。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16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8万元,占总支出的41.63%;项目支出1844.89万元,占总支出的58.37%。

1.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13.5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35.23万元,增长2.7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7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

2.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01.39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4.55万元,下降2.59%。

(三)结余情况

2014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67.73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结余。主要是2014年省级下拨的各类专项工作经费,因部分资金临近年底方才下拨,部分工作年底前尚未办理完毕,相关费用无法在2014年年内支出,按规定结转到2015年使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4.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3%,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0.03%。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4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4.农林水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和培训。

5.住房保障支出84.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8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2.36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8.25万元,下降24.8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资金使用上实现了逐年递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25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4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云南省公务员局、省外专局组织的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84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公务员管理、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以及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调研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4年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2批次、1513人,公务接待费支出42.36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1.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8日

附件.楚雄州人社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8.xls





下载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