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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6-00415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08-20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防范劳务“碰瓷”

一、劳务“碰瓷”的概念

劳务“碰瓷”并非法定罪名。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因此,可将劳务“碰瓷”理解为:劳动关系领域个别劳动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滥用劳动法规制造劳务纠纷,谋求超额经济补偿的一种牟利行为。

二、劳务“碰瓷”可能的表现

根据对劳务“碰瓷”概念的理解,其可能的表现为:个别劳动者不以踏实就业、付出劳动获取报酬为目的,专门挑选用工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建筑工地,刻意利用企业用工管理漏洞、制造劳务纠纷,事后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聚众闹事、软暴力胁迫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退场费、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超额利益。个人频繁多次或团伙大规模劳务“碰瓷”,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可能多为单个劳动者碰瓷

一是拒签劳动合同“碰瓷”。劳动者入职时刻意找理由拖延、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满1个月后离职,立刻通过劳动仲裁等维权渠道索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二是故意制造辞退条件“碰瓷”。劳动者在职期间消极怠工、刻意违规等,引诱企业主动辞退自己,随后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是高频“闪辞”套利“碰瓷”。两三年内连续入职多家公司,主动提出自愿放弃社保、自愿不签合同,离职后每家企业都提起仲裁,集中索要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社保赔偿金等。

(二)建筑工地:可能多为团伙软暴力碰瓷

同乡等固定团伙流窜各地建筑工地,流程相对固定:假意应聘工人进场,故意拒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初期少量干活获取信任→后期集体磨洋工、降低施工质量、拒绝整改、故意拖延工期等;工程完工或施工企业提出清退时,立刻聚众围堵项目部、堵大门、现场吵闹、言语威胁、发布制造舆情、扬言跳楼报警等,逼迫企业支付高额退场补偿费、误工费、交通费、人工费或工程尾款;一旦企业妥协,劳动者群体立刻转场下一个工地。

三、依法规范用工,防范劳务“碰瓷”风险

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遵法守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用工,严格用工管理,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把好源头入职关口。入职当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直接不予录用并书面留存拒签记录,堵住双倍工资“碰瓷”的最大漏洞;依法全员缴纳社保,不接受员工自愿弃保书面协议;做好入职背调,核验社保流水,重点核查短期内密集仲裁、诉讼的人员;建筑工地用工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等工资支付保障核心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人脸考勤记录,按月足额通过总包单位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

二是把好日常管理关口。日常管理全留痕,全程电子考勤,工作群沟通、任务下达、违规警告等全部留存截图或书面下达;工资全部银行对公转账发放,杜绝现金发放,保留完整流水凭证;员工消极怠工、违规违纪,出具书面警告单并让员工签字确认,拒签则录像留存送达证据。

三是把好纠纷处置关口。发生劳务纠纷绝不私了,第一时间录像录音,固定对方闹事、胁迫、消极怠工完整证据;工地聚众堵门闹事,立刻报警,同步报备住建、人社等部门;仲裁、诉讼环节,完整提交考勤、合同、沟通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向仲裁委、法院说明对方高频仲裁、短期频繁跳槽、违背诚信的“碰瓷”特征;团伙多次上门敲诈,整理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控告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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