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特色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行动特色创业载体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服务补助拟拨付第二期资金公示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特色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4〕32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特色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行动创业载体建设相关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第三方现场指导等程序,经实地核查,并报请局党组会议通过,拟拨付楚雄州特色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行动特色载体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服务补助第二期资金43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实名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我们对来信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3369179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104室
附:楚雄州特色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行动特色创业载体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服务补助名册(第二期)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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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