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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作者:浏览量:

办理对象

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就业、创业人员

办理条件

1. 大中专毕业未就业人员;

2.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 农村进城就业(务工)6个月以上的人员;

4. 城镇新增就业未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书等);进行失业登记时,提供未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一份;

2.经办机构审核资料;

3.对资料无误的申请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办事窗口

户籍、就业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

户籍、就业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文件。

咨询方式

楚雄州3369175 楚雄市6124886 双柏县7712457 牟定县5216487 南华县7222981

姚安县5711521 大姚县6222001 永仁县6712374 元谋县8216599 武定县8836575

禄丰县4124996

投诉方式

楚雄州就业中心0878-3369175

备注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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