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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全面完成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作者:王莉莹 熊新琼浏览量:

永仁县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调整工作,确保人社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此次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三项长期待遇”调整是根据《云人社发〔2022〕5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调整,目的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伤残及工亡抚恤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后得到落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共涉及17户28人,其中工亡职工亲属17人,调整后每月人均领取待遇1190元,月人均增长70元,1至4级伤残8人(其中一级伤残原伤残护理费1人月领取人均3297元,调整后的伤残护理费月领3697元,月人均增长400元;3至4级伤残7人,原伤残护理费月领取人均2037.47元,调整后的伤残护理费月领取2237.47元,月人均增长200元,3至4级伤残5人,原伤残津贴费月领取人均2755.53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费月领取2973.53元,月人均增长218元)。对1至4级伤残人员今年养老金调整待遇低于伤残金调整待遇人员进行全年调待补差金额为4800.40元。

此次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调整是全省工伤定期待遇连续17年调整,调增幅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的年份。全县共计发放“三项长期待遇”110263.13元。调整后的待遇将于12月10号前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每一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致残和工亡后能及时享受调整后的工伤定期待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莉莹 熊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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