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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3-0602001 公文目录:工伤保险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2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19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晓勇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王晓勇,男,云南方信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5月9日上午8:10左右,在武定县猫街镇配送卷烟时,不慎踩滑,从卷烟配送车车厢上跌落到地面,导致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6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邮编:675000,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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