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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 第20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丽仙等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 李丽仙,女,云南盛元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派遣到楚雄市司法局紫溪分局工作。2021年8月26日上午11:10分左右,到其它办公室沟通业务返回自己的办公室途中不慎在走廊摔倒,导致右外踝骨折。
2、孙建聪,男,楚雄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1年8月21日下午16:00分左右在餐饮部威楚厅上班,在上班过程中身旁的一台大电风扇倒下,在扶起的过程中,不慎被电风扇打伤,导致右手拇指远节指骨粗隆骨折;右手拇指甲床挫裂伤、甲损伤;右手中指皮肤挫裂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